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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为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标签标注行为,加强食品标签监督管理,保障消费者清晰辨识食品标签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,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《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1.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amr.gov.cn),进入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下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
2.邮件发送至:spscszhc@samr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”字样。

3.信函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(邮编:100088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”字样。

附件1: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x

附件2: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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